宁德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中〔2009〕11号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和初中二年级学业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中学: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
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08〕35号)精神,现就2009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中二年级学业考试工作提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1、考试对象
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班学生。
2、考试科目和方式
考试科目: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物理实验、化学实验。
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均为闭卷笔试,英语另加听力测试,数学、物理、化学3科考试允许携带计算器;政治、历史2科采用开卷笔试方式,允许携带课本和资料;体育采取现场测试;物理、化学实验考试为实际操作测试。
3、试卷分值和考试时间
英语(含听力测试题30分) 、语文、数学试卷的卷面分值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物理、化学、政治、历史试卷的卷面分值均为100分,物理、政治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历史、化学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物理、化学实验考试分值各10分。
考试时间表(2009年6月19日至21日)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19日 |
语文8:30-10:30 |
英语3:00-5:00
(听力试听2:57-3:00)
(听力考试3:00-3:25) |
6月20日 |
数学8:30-10:30 |
政治3:00-4:30
历史5:00-6:00 |
6月21日 |
物理8:30-10:00
化学10:30-11:30 |
|
4、成绩登录及其他
语文、数学、英语3科成绩按原始分记载;
政治、物理、化学、历史4科成绩按A、B、C、D四个
等级记载,原始分不得公布。具体的等级划分按《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08〕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育等级成绩按《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中〔2008〕108号)规定执行。
物理实验和化学实验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记载,得6分(含6分)以上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初中二年级学业统一考试
(一)考试对象
1、全市初中二年级学生。
2、参加2008年宁德市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等级未达到B级需要重考的初中毕业班学生。
3、由于复学、回原籍报考以及由其他设区市转入等原因,未能参加2008年宁德市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初中毕业班学生。
(二)考试科目和方式
考试科目:地理、生物。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三)试卷分值和考试时间
地理、生物试卷的卷面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22日 |
地理8:30-9:30
生物10:00-11:00 |
|
(四)成绩登录及其他
1、地理、生物的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等级划分按《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08〕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由于上年缺考、复学、回原籍报考以及由其他设区市转入等原因,首次参加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初中毕业班学生,其地理、生物成绩参照此办法执行。
2、由于上年成绩不合格或不理想而重考的考生,其成绩按B、C、D三个等级记载,换算办法:重考卷面成绩70分以上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考试的考生取等级高的成绩作为该科毕业升学成绩。
3、本次缺考的考生不记载成绩。缺考、0分和C级及以下的初二考生可参加下年度的考试。但重考成绩按B、C、D三个等级记载,换算办法:重考卷面成绩70分以上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
4、学生地理、生物成绩(含重考)必须达到C级才能毕业,否则,普通高中将不予录取。
5、学生的地理、生物考试成绩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原始分不得公布,不允许对成绩进行排队或评比。等级成绩不公布,但应通知考生本人及家长。
三、考试的组织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考试,各初中学校的毕业生都应参加;地理、生物作为初二学生2010年毕业升学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初二学生都要参加考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07〕4号)精神,流动人口在我市各县(市、区)初中就读一年以上(初三年级必须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地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就读地所属县(市、区)报考,并参加当地普通高中(当地一中除外)的招生录取,但非本地户籍的初中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我市达标普通高中。各县(市、区)要对非本地户籍学生在本地初中就读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认真做好非本地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和在本地初中就读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初二学生有关报名考试工作。
各县(市、区)要合理增设考点,做好试卷运送、保密工作。加强领导和管理,做好监考、阅卷人员的选调和培训,确保考试和阅卷工作的规范、公平、公正。
2、体育、物理实验、化学实验考试,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查考试学校的条件配备情况、人员培训,制定考试日程表,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
体育考试按《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中〔2008〕108号)规定执行。
物理、化学实验考试的具体方案、试题和操作要求按宁教中〔2007〕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考试命题及其他事项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试卷、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统一考试试卷由我局组织人员统一命制。各科试卷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教材和《考试大纲》(宁教中〔2009〕9号),
结合教学实际进行命题。
2、试题立足基础,突出能力立意,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处理好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之间的和谐统一,力求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正确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打好基础。
3、试题表述要规范,问题要明确,用语要准确,答案要避免出现歧义,杜绝人为编造死记硬背、繁难偏旧、似是而非的偏题、怪题。试卷结构层次要清楚,难易适度。文科类科目要严格控制客观题题量,理科类科目要加强实验能力考查,语文、英语要加强学生应用语言能力考查。
4、为了方便考生,减轻学生负担,我市9个县(市、区)内学生的体育、地理、生物及理化实验成绩通用。
5、2009年中招录取时,政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生物达到B以上等级的(重考的除外)分别给予奖励分(A级每科奖励5分、B级每科奖励2分、C和D级不奖励),奖励分与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一并相加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
6、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中二年级学业考试的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9个学科试卷实行网上阅卷。
本文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宁德市教育局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初中 考试 通知
抄 送:省教育厅,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县(市、区)中招办、中学教研室
宁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2月27日印发